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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乡之桥” 激活服务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巡回法庭进边台 高效解纷赢民心
  发布时间:2023-09-11 10:52:20 打印 字号: | |

一次周到的服务可能消除起诉人的懵懂徘徊;一次细致的调查能够厘清纷繁复杂的矛盾;一次文明的执行可化解激烈抗争的尴尬;一次耐心的调解可使双方打开纠缠多年的心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马三家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官主动“走出去”参与构建诉讼治理工作格局,努力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就地及时地化解群众矛盾。

边台村隶属于马三家街道,地处于洪区最西端,现有村民339户、1086人,其中锡伯族720人,占人口总数的67%,是一个锡伯族聚集村,兼具现代又富有民族韵味,有着“和谐生态村庄”的美誉。当地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精准发力,共同促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发展。

原告巴某与被告伊某同系边台村村民,两家为多年的相邻。2023年7月初,夏季急降暴雨,伊某因自家鱼塘水外溢导致邻居家巴某宅基地内种植玉米受淹,后巴某找到伊某要求其赔偿玉米损失,伊某认为鱼塘水外溢系不可抗力,不应该赔偿巴某玉米损失。

 

2023年7月,马三家法庭受理该案,主审法官李旭莹、审判员王霄霄和人民调解员张冰对双方进行过多次调解,都未取得成功。“矛盾在哪里,法庭就搬到哪里”,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9月1日,马三家法庭干警前往边台村开展巡回审判,使诉讼服务做到无盲点,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主审法官李旭莹、审判员王霄霄和人民调解员张冰分别到原、被告家里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了解,被告伊某同意赔偿原告巴某的损失,但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各执一词,情绪都较为激动,已然没有了昔日的友情。“大家都是邻居,只有和睦共处,日子才会过得顺心、舒畅……”听了双方的陈述,李旭莹法官针对争执的焦点,为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得失,并主动邀请村两委班子成员贾丹等村干部参与调解。为了查明原告巴某玉米地的受损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李旭莹法官、王霄霄法官带领法庭其他干警到原告受损的玉米地进行现场勘察。“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事好好商量。不如各让一步,咱们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勘察现场后,希望双方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和平化解纠纷。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同意接受调解。于是,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趁热打铁,继续劝导,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伊某赔偿原告巴某经济损失9000元。至此,这场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之后,马三家法庭干警就进一步开展好巡回审判、助力乡村治理征求村民委员会委员意见建议。边台村村委会对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愿和做法表示满意,希望法院能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观摩、法律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更好地促进民族团结、司法公正。

新入职的法院干警王文扬认为:“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工作,让我更加意识到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对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今后我会以此次活动作为起点,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这一项工作中来,以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新入职的法院干警李航旗认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院干警,法徽在身、责任在肩。通过开展巡回法庭的审判工作,践行了我入职时的理想即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下一步,我将积极努力投身到巡回法庭审判的工作,以青春之火点燃正义之光,践行公正高效、倾心为民的司法服务宗旨。”

下一步,于洪法院马三家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努力做到就地解决纠纷,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于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