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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于洪法院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8 16:14:53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12月8日,于洪法院就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本次“示范庭”由北陵法庭法官于茗芳独任审理。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查看卷宗材料,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庭审中,法官精准归纳争议焦点,释明适用法律,明确权利义务,引导原被告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庭审过程重点突出、规范高效,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毅充分肯定了本次“示范庭”的示范效果,表示本次庭审程序正当完整,作风严谨,法官专业素养深厚,庭审驾驭能力娴熟,是很好的“示范庭”。

庭后,法官于茗芳表示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一方面为整个社会提供其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又是职业和收入的主要源泉。维护企业应得利益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就业具有积极意义。票据追索案件涉及标的额大,事关企业切身利益,选取此类案件作为示范庭有利于维护良性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和社会发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重要的民事权利,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于洪法院通过对涉企票据追索纠纷案件的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有效促进资金合法流动,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责任编辑:于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