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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各方力量 推进多元解纷 | 于洪法院马三家法庭组织召开“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培训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12-29 15:25:15 打印 字号: | |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指示要求,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落实《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于洪区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办法(试行)》,12月29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在马三家法庭开展主题为“于洪区委政法委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培训交流会。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波、区人民法院专职委员李成贤、马三家法庭负责人车忠海、员额法官王霄霄、区司法局司法管理科科长杨莹及本区内各司法所所长出席了本次交流会。

本次会议由区人民法院李成贤委员主持。会上,马三家法庭负责人车忠海法官首先以“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围绕借条形式、利息计算、保证责任等常见纠纷,以真实案例分析为切入点,讲解10个法律问题,提醒参会人员注意民间借贷的各种“套路”“陷阱”。其后,车法官结合成功调解的民间借贷典型案例,向参会人员分享了这类纠纷的调解思路、方法与技巧,拟定调解协议的注意事项等。

讲解之后,各方围绕诉调对接、调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并针对这些困难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现场气氛融洽,反响热烈。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波认真聆听了各位所长的发言后,对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法院干警长期以来的付出和支持表示感谢,针对各司法所所长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和说明,并强调: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是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司法所与法庭是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两支重要力量,应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共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联动工作模式。司法所有着良好的基层调解优势,法庭有着较强的专业力量,如果司法所与法庭在调解工作中做好衔接,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就能更好的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会后,马三家街道司法所李慧鹏等所长纷纷表示,这次培训交流会拓宽了调解思路,提高了法律业务水平,学习了更多的调解技能,为今后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此次交流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法庭、司法所的交流合作,凝聚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助推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马三家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做好司法延伸服务,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等工作深度融合,推进“零纠纷”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使诉讼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于洪区人民法院